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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押住韵脚
押韵是格律诗最重要的标志之一。一般的,格律诗都是在偶句上押韵的,首句可以入韵,也可以不入韵,这就是人们常说的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。
由于韵脚的存在,朗诵时相近的语音形式会反复地出现,给人以规整和谐之感;同时,这种反复出现的语音形式也加强了诗歌的节奏感,使诗歌更具可听性。
对于诗歌的韵脚,一般来说是须要予以强调的,不能轻易地淹没在诗句之中,否则其节奏感和规整感都会受到影响。强调韵脚的主要方法是加重和延长。
加重,不仅仅指加大音量,还包括加强吐字力度,提高音高等等。加强吐字力度可以提高字音的清晰度,提高音高可以使字音在对比中得以突出,总之是为了引起听众的注意。
延长,指的是延长韵脚的时值。可以拉开字腹,靠加大吐字归音时舌头的动程来延长时值;也可以按调型顺势延长字尾以延长韵脚的时值,实际上也是为了使字音在对比中得以突出。
押住韵脚的问题须要辩证地看待。其一是要注意多种押韵方法的综合运用,不要一种方法从头用到尾,那样会给人以刻板的印象,而且一旦造成听众的“听觉疲劳”(即听觉上产生厌烦感),反而会破坏诗歌的整体艺术效果;其二是不要干扰诗句的重点,因为韵脚在表现诗歌的韵律和节奏方面虽然有一定的促进作用,但并不是所有的韵脚都是诗歌的重点所在(比如有些重点是在诗句的开头和中间部分),我们不能为押韵而押韵,而是要从表情达意的角度出发,确定诗句的重音。